产品商推荐
 ·职称英语学习帮手(盛名软
 ·文档在线服务中心
 ·北京理财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中财无忧会计网络科技
 ·大连天维软件产业有限公司
 ·江苏永信财务软件公司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系
 ·幻影2007
 ·北京思创银联科技有限公司
      热点软件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系
 ·动力先锋企业网站管理系统
 ·证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芙蓉网络电视2006【终
 ·演示视频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
 ·磁盘加密
 ·Izzh无纸化办公系统(
 ·XRCAD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系
 ·傲慢与偏见小说
 ·XRPDM
 ·3TV宽带卫星网络电视机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系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系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系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系
 ·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
 010-62169192
 010-62161727
常见问题 投诉建议
疑问解答 网刃平台
 

为保障产品使用者(以下称最终用户)、作者/产品商(以下称产品商)和网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站)的利益,产品商需同意以下电子协议,即可享受本站专业的产品在线服务。

1、产品商保证所提交产品的版权没有争议。如因版权归属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由产品商承担全部责任。在遇有第三方对产品商提交的产品资料有争议时,本站保留自行处置的权利,包括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损害。

2、如果需要在线升级服务,则产品商应将产品的最新版本放在网刃平台指定位置。产品商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和正确使用相关的文件、数据、参数、产品商提交的产品不得含有有害内容,如:病毒、木马、黄色和反动内容等。因产品使用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由产品商承担全部责任。

3、本站为产品商提供完整的管理区,包括产品资料的添加、修改;订单的查询、处理;产品商个人资料的维护及其它功能模块。产品商自行管理、维护产品资料。产品资料描述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品正式发布后,产品商对其资料做出的修正可即时得到更新,所以因产品资料内容不合法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由产品商承担全部责任。产品商可根据产品的实际注册情况,根据需要修改产品的注册价格,本站不干涉产品商的此项权利。本站将尽可能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本站为产品商提供丰富的在线划款支付服务,以促使潜在的订单转化为成交订单。本站在最终用户划款成功后,及时用电子邮件通知产品商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因产品商电子邮箱不能收信造成的损害,由产品商负责。产品商应该确保向本站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的真实有效,并应当尽量不使用免费邮箱。

5、产品商负责其产品的客户服务,本站将最终用户的投诉信转发给产品商后,产品商有义务及时做出答复。产品商在收到本站的“订单到款通知”后,应及时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如在收到“订单到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没有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本站有权直接向最终用户退款。因退款产生的费用,由产品商承担。

   “订单到款通知”是指本站确认某一订单划款成功,并且当即发送给产品商的通知信。此“通知”一旦发出即视为产品商已收到。产品商有义务经常登录到本站的管理区检查订单状况,并做出相应处理。

   产品商应当保护好自己在本站的帐号,不应在网吧或其他公共场合登录到管理区。产品商应使用“安全退出”功能正确注销对管理区的登录。因产品商登录名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责任。

6、本站按成交订单的实际金额,每笔订单提取最低15%的服务费。

7、产品商可以指定帐户结算的起寄金额。为了节约成本,默认约定起寄金额为满100元。每月10号之前,本站对所有满足结帐条件的“已处理订单”进行结帐,并按照产品商在管理区设定的结帐信息,将注册款转帐给产品商。转帐时发生的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费用,从注册款中扣除。

   如产品商帐户余额不足指定的起寄金额时,本站将对未转帐金额推迟到下一次结帐时处理。产品商可以在管理区查看自己的结帐单。

   产品商应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款。

8、基于市场推广需要,本站可能会把本产品的共享版收录在本站及经本站授权的第三方媒体所出品的其它载体中(如:公开推广的产品光盘等形式)。如果产品商未做特殊说明,则本站理解为已经征得产品商同意。

9、本站承诺对订单数据定期进行备份。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订单数据部分或全部灭失,本站享有从灭失之日起追溯最多7天的免责权。超过此限的数据灭失造成的损失,本站负全部责任。

10、本站有权随时中止同产品商的合作关系。中止的理由包括:产品商或产品主体资格发生障碍;产品商或产品商的相关权利人对本站的恶意利用;产品商不能及时或拒绝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以及产品商违反本协议。当以上中止的理由成立时,本站有权扣留产品商帐户中的资金以应对可能的损害。此项措施,并不排除对产品商的追索权。中止的理由为其它时,本站有义务向产品商作出说明,并将产品商帐户中的资金全部交付产品商。

11、本站对产品商提交的需保密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产品商授权,本站不得随意公开、转让、出售产品商的个人资料。当本站经济主体发生变更时,则不受此项限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泄露,亦不受本条限制。

12、本站的经济主体是慧峰科技股份 ,本站所有的权利义务承载主均为慧峰科技股份 。本站保留对本协议的修改权。在本协议发生重大修改时,本站有义务将协议内容通知产品商。产品商有权作出继续享用本站的服务或作出退出本站的决定。

13、入驻产品商和慧峰科技股份 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毁约,守约方在采用必要措施仍然无法消除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违约方索赔,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协议适用且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协议未列举之款项,均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要求。本条不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

 
 
down
Copyright 2005-2011 版权所有 慧峰科技股份